北京新闻北京新闻北京新闻Neajing Securities监管委员会已就标准普尔信贷资格(中国)有限公司发出警告信(中国有限公司的警告信)的决定。全文如下:违反了第4、39和第42条在证券市场中第4、39和42条的规定。根据“关于股票市场信贷资格公司管理的法规”第47条,目前决定采取行政和监督措施向您的公司发出警告信。其公司将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实施整体修正案,将实施“证券市场市场的业务管理措施”和其他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审慎和一致性的原则,增强LAS评级操作的质量控制,改善信息传播和授予的标准化和授予的标准化。e完整的游戏到评估风险讨论特征。如果您对此监督和控制措施不满意,则可以在接受本决定后的60天内向中国证券和监管机构提出重新审议的请求,或者可以在接受本决定后的六个月内在有效人员的法院提起诉讼。以前的监督和控制措施将在重新审议和诉讼期内实施。编辑李Yil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