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女孩杀害7个月大男孩的事件引起关注。图片/新京报 我们的视频 “事件发生已经一年了,但我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据华商报大芬新闻11月6日报道,广西壮族网友李先生举报,自己7个月大的儿子在2024年被两名不满12岁的女孩杀害。对此,在刑事方面,警方并没有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出指控,因为他们是负有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民事方面,法院判决两名女孩的监护人赔偿李某家人90万元以上。但“对方只是说没钱”,所以他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目前看来,李的儿子死后“寻求正义将变得困难”。如果这就是最终结果,势必会削弱赖先生和人民对法治的信心。我认为最坏的情况不会发生。首先,作为施暴者的两名女孩并非“毫发无伤”。尽管人们可能不喜欢,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制裁这一事实是一个不能逾越的法律底线。警方没有立案,所以没有任何问题。然而,仅仅因为您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您不会或不会付出代价。根据刑法规定,儿童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儿童采取管教措施;必要时,应当依法给予特殊矫正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专门惩教教育作出了更加详细的操作规定。专业康复教育的目的针对行为不端并表现出更多主观恶意和个人危险倾向的未成年人。因此,并非所有不受刑事制裁的未成年人都需要接受专门的矫正教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该案的民事裁决解释了事件和婴儿的死亡原因。两个女孩“把小丽从卧室抱到客厅和家门口,意图打她,让她哭”。 “两人共同参与了抱小丽、将她从高处扔下、踩在她身上等行为,导致了小丽的死亡。”7个月大的婴儿被殴打后死亡,包括被“高处举起扔下”和“踩踏”。两人的恶意主观本质和生命危险暴露无遗。因此,保证他们能够接受专门的辅导教育是他们必须、必须付出的代价。被执行人不能以“我没有钱”来停止执行。两女孩的监护人以缺钱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我没有钱”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谎言。法院不会因为没钱就放弃执法的义务。而是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寻找对方资产的线索,并根据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如果事实是被执行人确实“没钱”,在目前情况下执行困难,那么除非撤销判决,否则只要有钱,对方的义务总是会履行和执行的。法院要推动赔偿方案,及时通报财产变化并确保其实施。如果“我没有钱”为假,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资产但被隐藏或转移,则可以rt不仅要收缴、执行资产,还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判决、刑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政府应立即开始向李先生的家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为遭受刑事或民事犯罪而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提供的补救措施。这是当事人所在国的司法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钱,赔偿不足导致李某家人生活困难,国家将启动司法救济。由于法律援助属于“辅助援助”,援助水平不高。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国家法律援助(判决)制度的意见》,“以案件辖区内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为依据,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的36个月。”现实中往往需要数万元。不过,判决书还规定,对于“损失特别大、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可以适当超出最高救助金额。拯救李先生的家人,政府部门将依法考虑是否予以退款或采取其他对策。李先生的不幸遭遇令人遗憾,提问者问道:“我不知道。”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令人心碎。不过,这个案子并非“不可避免”,结果或许不会像现在这么令人失望。CIA离我们并不遥远。撰稿/编辑:李守明(律师)/审稿:马小龙/张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