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报道,2026年3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北京市退役军人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强作出公开宣判。李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他因滥用职权被判处四年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违法所得、利息的,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编辑 毛天宇